法学论文:法学论文文献综述范例
法律论文文献综述的写法我们在之前的讲座中已经有所提及,现在进一步以实例的方式讲解法律论文文献综述的写作。法律论文文献综述的写作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观点分门别类,切忌将不同作者的观点堆砌在一起。下面介绍一份写作很规范的文献综述,原作者是云兵兵、郭帅,题目是《责任型政府研究综述》,载于《才智》,2009(04),第265页。该文献综述结构合理,措辞优美,值得学习。如果作者在文献综述写作过程中在所引观点上加上注释,那就更好了,以下是原文,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一、责任型政府基本概念
1、责任政府的理论基础众多学者站在不同的学科角度上提出了责任政府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观点:
刘祖云教授认为公共行政责任存在的逻辑前提有三个,即社会契约、人民主权与道德施动。社会契约指政府及其行政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是政府与社会之间契约的结果。人民主权论主张,国家最高权力由人民自己掌握并直接行使。所谓道德施动是指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有义务引导社会道德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做社会道德的引导者。
有的学者将责任政府的理论基础概括为:社会契约论、“经济人”假说的解释。在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中,每个人尽力维护自身及集团利益的最大化,那么由个人来维护公共利益,似乎便存在着以公肥私的可能。人们便设计出政府来代表人们统一管理和经营公共利益。因而,政府的责任源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2、责任政府内涵
张成福教授认为,责任行政或责任政府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又是一种对政府公共行政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并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满足,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承担道义、政治、法律上的责任。周庆行、王洪增教授认为,现代责任政府是负有时代责任感、负有国家和民族责任感、具有人民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政府。彭梅芬认为,责任政府应是一个具备有效回应性并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勇于承担政治、行政、法律和道德责任,并具备责任控制机制,以此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政府。
3、政府责任体系分类
高秦伟认为政府责任应分为三类,即政治、法律和道德责任。前者表现在政府对产生行政机关的公民或议会承担责任;法律责任表现在公共行政的法治取向决定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后者表现在公共行政的伦理性决定政府要具有“道德”,否则便要承担责任。多数学者同意把政府责任分为四类,即政治责任、道德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另外,有三种分类也可以列入“四类说”,一是把政府责任分为政治、宪法、行政和道德责任;二是把政府责任分为政治、官僚、公平和绩效责任;三是把政府责任分为法律、岗位、政治和道德责任。陈建先认为有社会、经济、制度、生态责任。张成福教授从五个方面来构建政府责任体系,即道德、政治、行政、政府的诉讼和政府的侵权赔偿责任。
4、责任政府的研究视域
刘祖云教授认为:哲学与伦理学的视域,其论点有“责任行政”的历史必然性;政治学与政治文明的视域,其论点有责任政府与政治合法性、追求、政治文明建设、动力问题等;公共行政学的视域,其论点有 公共行政的特性对责任行政的制约、评判标准、行动机制;法学与行政法学的视域,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是行政责任。
二、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
我国在构建责任政府的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责任意识尚未完全树立。二是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三是行政问责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行政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发挥作用。
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社会,政府权力与责任时常严重脱节、错位和失衡,以致造成了种种不应有的现象:政府“失职”现象,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却管了;行政能力过剩,利合法权力行违法之事,或对违法行为进行保护;行政权力失范,与权力目标相违反,侵害了公众合法权益,如公权私用等。
三、构建责任型政府路径的选择
责任政府的实现是一项涉及面相当广泛且复杂的工程,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从法律规约政府责任,为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其他各个方面提供规范;通过责任管理机制的创新,确保政府能够正确行使其手中的权力;通过配套机制建设,为责任政府的运行提供保障。责任政府实现的路径:一是转变政府行政理念。从政府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公民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等方面转变;二是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包括政治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三是完善对行政权监督制度。强化权力机关监督,完善行政机关监督,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加强社会监督等。
四、责任型政府研究的不足与建议
罗大明教授提出了现阶段我国责任政府研究的不足:理论发展不够充分,主要表现在我国与国外研究的脱节;有关概念尚未理清,政治学、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知识的混用,使许多概念界定困难;逻辑尚不严谨,主要体现在责任客体的研究方面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首先,很少有学者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研究政府责任。在民主制度下,政府公共行政将实现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全面的根本的责任,并为此而努力创造公共价值。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政府工作人员都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使之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价值规法和行动准则。其次,政府的责任体系众说纷纭,划分不一致,特别是关于政府的生态责任,研究者甚寡。生态责任是政府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之一,是政府的政治、行政和道德责任的延伸。三是,鲜有比较的研究方法。比较有横向和纵向之分,即我国的历史沿革和对中西责任政府比较研究。研究中西方在不同历史阶段责任政府方面的问题,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责任型政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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